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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分组重立也可以叫作资质吸收合并,其实就是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把其他企业的资质合并到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吸收合并的本质是公司变更。当企业经营困难时可以进行公司股权转让也是这个道理。就拿蓝图资质来说,3个月快速申报资质,8年申报工作经验,2000名工程师证书服务资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企业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吸收合并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01公司债务问题是否正常 

接收转让的资质之前,要清查公司债务,核查是否存在债务风险。 

02公司经营状态是否正常 

要检查转让企业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受到过处罚,在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03年检是否正常 

要核实转让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工商局的档案中是否有未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不良记录,企业信用是否良好。 

04公司审计报告是否正常 

要检查转让企业注册资金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金是否全部到位及有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另外,还需要从企业业绩、在建项目、营业执照有效期、建筑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多方面进行考察,一定要保证吸收的资质是干净的。以上内容由深圳蓝图资质转载互联网,仅供参考,具体详细报价,流程可以与蓝图资质联系,我们提供资质咨询一站式服务,帮您解决申报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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