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资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咨询热线:13929902598 聂经理   在线预约 联系我们
广东资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929902598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建筑资质转让升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办理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 25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 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座; 



(3)累计修建直径 1 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 1米以上方沟)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3 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 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 20 公里以上; 



(4)修建 8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10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20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5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6)累计修建断面 20 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 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3 项中的 2 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 8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 



(2)10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 



(3)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设备 2 台。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4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 1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 10公里以上; 



(4)修建 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 2 项;或修建 5 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座; 



(5)修建 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 项; 



(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 1.5 公里以上; 



(7)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 2 项。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 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 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 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 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 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 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 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第(三)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联系人:聂经理
邮件:139902598@qq.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6号樵顺时代10楼08至11室
 
 
 
友情链接:百度 360 搜狗 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资质代办

 

建筑资质代办

 

建筑总包资质办理

建筑专业承包资质办理

装修设计施工资质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资质转让升级

 

建筑资质转让办理

建筑资质升级办理

建筑资质增项办理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客户案例

在线预约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24小时服务热线:
13929902598

 

联系人:聂经理

邮件:139902598@qq.com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道6号樵顺时代10楼08至11室

  

 


 

Copyright @2022 广东资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2126330号